各教学系(部)、教学服务中心:
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〕2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对校内实验室安全隐患开展摸底排查,并对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进一步标准化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安全隐患摸底排查
重点排查下列七项内容:
(一)是否根据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制度。
(二)是否依法依规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制度。
(三)是否依法依规建立完善实验用危险废弃物处置备案制度。
(四)是否依法依规建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制度。
(五)是否依法依规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。
(六)是否开展过实验实训室安全宣传教育。
(七)是否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各类危险品,危险品的领取、保管和使用等环节是否有完整、规范的记录,并做到库存危险品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。
要求对校内的所有实验实训室(包括机房、运动场等公共实训场所等)进行摸底排查,排查情况根据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》进行填写(附件1)。
二、按实验实训室建设标准完善
(一)制定、修订管理制度
1.管理使用制度(300-500字)
2.安全管理制度(300-500字)
3.仪器设备单价大于5万或操作流程复杂的必须制定有操作规程(300-500字)
(二)确定主要实训项目
每个实验室、实训室必须确定最主要的10个实验实训项目。
(三)痕迹材料和档案建设
严格规范使用记录和学生实验实习实训作品,加强对档案的建设,整理归档近五年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。